关于组织2021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对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要求,现需对建设期满校级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请课程负责人按照课程建设要求提交结项报告(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1月1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教务处213室,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杨帆OA邮箱。后期学校将组织结题汇报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写明具体原因,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交教务处213室备案。原则上只同意项目延期结项一年,如一年内仍未结项,则取消今后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