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确保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强化考风考纪,学校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信息中心、各学院分管学生或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参与进行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考,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巡考职责
1.检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和责任心,监督监考人员的监考行为;
2.检查学生考试情况,及时汇报违纪作弊学生情况;
3.巡考联络员负责填好巡考记录单,并及时返回考试中心。
二、校级巡考集合时间及地点
1.巡考集合时间:2016年1月11日上午9:25。
2.巡考集合地点:
温江校区A教门厅:校领导、王飞、叶军、周仕轶、宣传部、国际教育、马克思、医技、外语、药学、管理、民族、体育、养生康复学院分管学生或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教务处联络员康敏、余常。
温江校区D教门厅:校领导、王明谊、王海、信息中心、基础、二临、护理、公卫、医信、眼科学院分管学生或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教务处联络员叶强、邱挺。
十二桥校区李斯炽铜像前:校领导、王世宇、临床、针推、国学学院分管学生或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教务处联络员欧阳静。
教务处考务中心值班人:潘晓莉(61800077)
三、院级巡考
由各学院领导带头,对其本院的考试进行巡视。巡考安排按“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并上报院级巡考安排至行政楼217室教务处备案。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院级巡考记录单报送教务处217室存档。
教务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