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研究生实验课带教资格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秩序、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院、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人事处将联合举办研究生实验课带教资格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严格把控研究生实验课带教资格的获取途径,以更高效、专业的形式提高研究生实验课带教水平,在解决师资短缺问题的同时力求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二、培训对象
各学院参与2019年春季学期实验课带教的研究生,已经参加过2018年12月份举办的第一期培训并取得实验带教资格证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三、培训安排
培训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基本规范培训、实验课带教专业技能培训和试讲考核等模块,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模块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主讲人 |
培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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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基本规范 |
3月 22 日09:00-10:30 |
实验教学环节与常用教学方法 |
万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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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2 日10:40-11:10 |
实训课程教学准备与实施 |
郑倩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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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2 日11:20-11:50 |
实验教学规范 |
张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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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2 日13:30-14:30 |
实验室管理规定与要求及常见问题应对 |
卞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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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2 日14:40-16:30 |
教学示范课观摩 |
实训类示范 |
杨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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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类示范 |
陈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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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课带教专业技能培训 |
3月23日--30日 |
按课程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实验课带教专业技能培训,具体由学院安排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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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考核 |
3月 31 日 |
按课程所在学院集中分组开展试讲考核(每人15分钟) |
各学院评委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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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培训地点安排在温江校区,具体地点待报名结束后通知。
四、结业考核
培训学员须按要求完成理论和技能学习,并通过实验课带教公开试讲,最终取得培训合格证,才可获得实验课带教资格。
五、培训要求
1.严格考勤制度。学员在培训期间做到不迟到、早退、旷课,凡迟到、早退、旷课两次者视作自动放弃培训机会。如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者,须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提交书面申请。培训期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两次,超过者视作自动放弃培训机会。
2.严格把控质量。各学院须提起重视,研究生进行实验课带教必须挂牌上岗,凡未取得带教资格者一律不允许进行实验课带教。因此,各学院须协调好参训学员时间,并督促学员顺利完成培训。
六、报名安排
各学院,凡有需要研究生参与实验课带教的,请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并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名单。3月20日前将本次送培学员名册(见附件)纸质版
(盖章)报送教务处221办公室,EXCEL电子表格发送至教务处杨亦奇老师OA。
联系人:教务处杨亦奇
联系电话:61800082。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研究生院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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