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信息核准和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配合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地,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9〕5号)精神要求,我校拟开展学生信息核准和自愿填报父母或监护人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信息核准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本科、专科(含高职和2017级五年一贯制)学生。
二、数据采集原则
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三、数据采集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1月15日-20日,各学院利用短信、微信、QQ、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确保每位学生都知晓此项工作,对采集数据的学生,要确保其熟悉填报内容;
2、准备阶段:1月21日-24日,教务处与教务系统青果公司对接,增加相关功能模块,做好学生填报父母或监护人相关信息前的测试,制作好《学生填报操作流程》,完成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3、学生填报信息阶段:1月25日-2月20日,各学院利用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宣传《学生填报操作流程》(附件3),并通知学生在此时间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愿进行相关信息填报。对于核准项(附件1:学生信息核准与填报信息项,其中,1-7项为学生核对个人信息,8-13项为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有问题的同学,单独填报《学生核准信息项勘误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息勘误与上传阶段:2月21日-3月5日,2月27日前,各学院将《学生核准信息勘误申请表》收集并审核证明材料后,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教务处218办公室,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修改;3月5日前,教务处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下载学生填报信息,整理上传至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并将上传结果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5、各学院要求辅导员对学生通知到位,注意填报时间节点,让每位同学都知晓这件事情,特别是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暂缓注册的学生。
学生信息核准和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涉及民生的重大事件,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厅要求和我校进度安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教务处 学生处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附件1.学生信息核准与填报信息项 附件2.学生核准信息项勘误申请表 附件3.《学生填报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