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保障课程建设工作如期开展,学校定于2021年3月-4月对建设期内的校级及以上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开展督查工作,本次需督查的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清单见附件1。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课程团队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加快开展课程建设各项内容,尤其是延期结项项目及2021年需结项项目。各学院需统筹安排本学院督查工作,填写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督查安排表(附件2),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时间,安排校级专家参加学院督查会,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准备。附件2请于3月18日前发送至杨丽萍OA邮箱。
督查工作完成后,各学院需对每门课程是否在按期建设出具督查意见,形成督查报告。督查报告请于5月7日前发送至杨丽萍OA邮箱。对督查合格的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拨付相应的课程建设经费;不合格的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责令课程团队加强建设、积极整改,并提交课程建设整改及建设进度报告。逾期未提交报告或整改不合格项目,不予拨付课程建设经费并取消其建设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清单/files/file/20210305/20210305091241_6455.xlsx
附件2: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督查时间安排表/files/file/20210305/20210305091253_5134.xls
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