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美育+”特色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厅〔2022〕1号)、《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推动美育与专业教育协同发展,建成一批具有成中医特色的美育课程,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高质量育人体系。现启动“美育+”特色课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成中医特色美育课程体系建设,面向全校教职工征集“美育+专业”特色课程,课程应发挥各学科特色优势,突显中医药特色优势,培育学生发现美、践行美、创造美的素养,具有示范推广作用与借鉴意义。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定位:申报课程要结合学校美育工作的定位,突出学科特色。坚持立德树人,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提升学生发现美、欣赏美、践行美、创造美的能力,充分挖掘各学科专业蕴含的美育资源,推进美育与各专业教学的有机融合。
(二)课程类别:课程应注重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中医药文化美学传播为重点,以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建成“美育+中医药、美育+传统文化、美育+生活美学”等系列课程,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高校联合申报。
(三)师资队伍:
1.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课程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在岗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2. 团队成员(或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工作两年及以上,有过独立讲授申请课程相关或相近课程的经历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同一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三、教学组织
(一)审核认定。申报的课程由教务处及国学院审核、试讲,认定后形成一批具有学校特色的“美育+特色”课程。
(二)教学安排。经审核认定的课程,纳入2025年秋季任选课及美育类选择性必修课开课范围。鼓励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增加体验式、沉浸式实践教育。学校采取同一标准认定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三)质量保障。学校建立课程评估机制,对于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不符、教学效果欠佳、连续两年无故停课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课程,将组织教学督导重点听课、重点审核,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开课资格。
四、报送方式与要求
1.申报人员须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
2.申报课程的相关资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能够充分反映本课程整体规划、课程纲要、课程内容等。
3.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美育特色课程申报表》《课程实施方案》《美育特色课程汇总表》(详见附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钱丝诗OA邮箱,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