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障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全日制(含长学制)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运行,根据教学安排,现启动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作依据
2020级教学任务按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1级、2022级、2023级按2021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4级按2024年修订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工作内容
(一)核对学期教学任务(包括微专业)
学院教学科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开设的课程逐一核对学期教学任务。若教学任务无变更,且学院核对无误,点击“审核”通过即可;若教学任务有变更(包括指定课程的行课周),则需进入“编辑教学计划课程信息”页面,提交变更申请,需由学院,教务处依次审核。
实践环节与学期教学任务同步核对。
提前结课安排实习的班级,需在“班级教学进程”管理中注明上课周次。
(二)学生选课
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完成后,由学生选课(限选课及实践环节)。教务处将根据选课结果公布限选课停开课程和合班课程。
(三)落实教学任务
学院教研室主任应按通知中的时间安排,分配落实教学任务。
如教研室任务列表中含“一体化”班,则不需要安排任课教师。特别注意:要求同一课程的校内班和“一体化”班同时结课,以便安排考试。
(四)编制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确需调整的,须经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1.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起止为1-18周。
2.为最大限度利用学校资源,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课表编排原则》执行,教学任务中的周学时,不得任意改变。准确填报教学日历并提交,才能排课。
3.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应根据教学大纲填报教学日历,并按照教学日历安排授课。
4.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应准确填报授课教师及开课周节次。
5.教师在行课期间,因公或因私调课、停课、补课,都应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调课不会影响教学任务的学时数;申请停课,一定要同时申请补课,否则,授课学时数将少于教学任务总学时数。
三、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 | 任务内容 |
11月7日-11月18日 | 核对、审核学期教学任务 |
11月19日-11月24日 | 选课(正式选课) |
11月25日 | 公布停开课程及合并课程 |
11月26日-12月2日 | 教研室分配教学任务 任课教师编制教学日历 |
12月3日开始 | 分批次排课 |
四、教材
建议使用人卫、中医药等几大出版社教材;鼓励选用特色教材;同等层次、同要求的专业年级选用同种教材。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2.长学制、基地班的教学任务原则上由高级职称教师承担。
3.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 [2019]6号)精神和我校《关于优化人才分类评价暨绩效工资改革的意见(试行)》(成中医党[2021]65号)的规定,教授必须为本科生上课,其授课学时纳入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且教授在本科生教学上取得的教学分不低于岗位教学分要求的20%。各学院应严格贯彻落实,尤其应保证教授给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的授课。教务处将抽查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日历中教授的授课情况。
4.为了更有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青年教师助教期制,对青年教师安排适当的教学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