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科工作职责
一、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与申报工作。
二、组织校级特色专业的立项、检查与验收工作。
三、组织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的申报、推荐工作。
四、组织校级精品课程的立项、检查与验收工作。
五、组织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立项、检查与验收工作。
六、组织学校特色教材的立项工作。
七、组织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
八、组织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九、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十、组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
十一、组织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
十二、组织全校性教学评比竞赛活动。
十三、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