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14〕40号关于成立学校2014年本专科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关于成立学校2014年本专科招生
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对学校招生考试机构及工作人员招生行为的监督制约,保障2014年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招生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行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4〕2号)和《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校字〔2010〕64号)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2014年本专科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2014年本专科招生监察工作。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延建明
副组长:蒋通荣
成 员:杨胤清、王世宇、马静芬、马雪梅、黄学尔、刘 丹、王 晨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纪检监察处负责承办。
二、监察工作主要职责
对学校2014年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对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其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招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协助招生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防止权力运行失控、招生行为失范问题发生,确保“阳光工程”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
2.参与对学校选派招生工作人员的审查,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强化国家政策、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警示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3.监督检查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各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是否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竞争、公正选才、择优录取,确保录取质量;是否有违反标准和程序录取新生的行为。
4.负责监督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体育特长生等资格审查和跟踪监督,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向招生管理部门提出清退的意见。
5.督促招生管理部门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受理有关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纪律的投诉和举办,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事项
我校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28-61800044,028-61800067。邮箱:jw@cd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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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