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字〔2014〕12号关于转发省教育纪工委《关于暑假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纪工委《关于暑假期间遵守廉洁
自律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
现将中共四川省委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暑假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1、各单位、部门要将文件内容传达给本单位每位教职员工,并要求认真领会、贯彻执行。
2、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单位教职职工的廉洁自律工作。各级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头遵守纪律规定,起好表率作用。
3、各单位、部门对各种出行、开销要严格审批,防微杜渐。4、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
计署《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的要求,严禁违规发放津
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各单位、部门对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给学校纪委、监察处。
欢迎广大师生对发生在我校的不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积极的监督和反映,反映邮箱:wangchenysl@163.com;反映电话:028-61800068。
附件二: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中共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