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详情请参阅人事处网站:http://210.41.222.229/rsc/article.asp?id=661。现将申报及材料提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我校教师资格尚未得到认定的在职教师。
二、网上申报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时间为9月11日--9月30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秋季应重新报名)。
三、材料提交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本表,并在表格上签名,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提交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必须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专用体检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原件)。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请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统一使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体检,费用自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由学校人事处盖章)【注:学院统一办理】;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该表需在学院签字盖章);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书使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请申报者自行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1袋,并按要求注明有关材料的份数。
提交材料时间
1、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复印件及原件)请于2015年9月28日(周一)16:00前交至院办(温江校区)曾宇老师处,学院将对复印件与原件进行审核签字。
2、请将个人填写完整的《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的电子版于2015年9月27日24:00前发送至院办邮箱(61800219@163.com)。【为方便查收,邮件主题请注明:“曾宇老师收***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基础医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