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中心关于面向全处补充公开聘任经营部经理的公告
饮食服务中心关于面向全处补充公开聘任
经营部经理的公告
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工作实际情况,本着合理分工、工作饱和、责权利明晰、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的原则,现面向全处补充公开聘任饮食服务中心经营部经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后勤基建处具体指导和监督下,饮食服务中心成立内设部门经理聘任工作组,制定选聘办法,并报后勤基建处备案,开展选聘工作。
二、聘任计划
饮食服务中心补充聘任经营部经理一名。
三、经营部职能
全校师生的伙食供应工作,中心各班组营业额、毛利率和经营,订餐的生产配送工作,接待工作,引进目标组的全面管理工作,自主开发制作食品的推广和销售工作,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拔聘任基本要求
(一)选聘范围为符合选聘条件的全处编内、编外员工。一届聘期为1年,任期届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热爱食堂工作。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务实的工作作风。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两年为基本合格;
五、工作安排和程序
(一)根据饮食服务中心经营部岗位情况,符合任职条件的全处员工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填写《饮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经理聘任申报表》(见附件)。
(二)具体选聘工作由饮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
(三)时间安排
(1)12月7日前完成经营部经理聘任工作。
11月30日前,提交《饮食服务中心内设部门经理聘任申报表》,纸质版交综合部,电子版发1605121022@qq.com。
12月4日前,组织考核及拟定聘任人员报后勤基建处备案。
12月7日前,后勤基建处发文任职。
(四)本次经理聘任自任职文件公布之日起上任,原职务自动免除。岗位调整应于任职文件发布后一周内完成工作交接。
六、附则
本办法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饮食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