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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饮食服务中心关于面向全处补充公开聘任经营部经理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5 08:57:00 浏览次数: 【字体:

饮食服务中心关于面向全处补充公开聘任

经营部经理的公告

 

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工作实际情况,本着合理分工、工作饱和、责权利明晰、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的原则,现面向全处补充公开聘任饮食服务中心经营部经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后勤基建处具体指导和监督下,饮食服务中心成立内设部门经理聘任工作组,制定选聘办法,并报后勤基建处备案,开展选聘工作。

二、聘任计划

饮食服务中心补充聘任经营部经理一名。

三、经营部职能

全校师生的伙食供应工作,中心各班组营业额、毛利率和经营,订餐的生产配送工作,接待工作,引进目标组的全面管理工作,自主开发制作食品的推广和销售工作,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拔聘任基本要求

(一)选聘范围为符合选聘条件的全处编内、编外员工。一届聘期为1年,任期届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热爱食堂工作。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务实的工作作风。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任: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两年为基本合格;

  2.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经认定不称职者;
  3.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免职者;
  5.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

五、工作安排和程序

(一)根据饮食服务中心经营部岗位情况,符合任职条件的全处员工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填写《饮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经理聘任申报表》(见附件)。

(二)具体选聘工作由饮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

(三)时间安排

(1)12月7日前完成经营部经理聘任工作。

11月30日前,提交《饮食服务中心内设部门经理聘任申报表》,纸质版交综合部,电子版发1605121022@qq.com

12月4日前,组织考核及拟定聘任人员报后勤基建处备案。

12月7日前,后勤基建处发文任职。

(四)本次经理聘任自任职文件公布之日起上任,原职务自动免除。岗位调整应于任职文件发布后一周内完成工作交接。

六、附则

本办法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饮食服务中心内设部门经理聘任申报表

 

饮食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4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