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1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07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校工字〔2011〕16号 关于缴纳2011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工会会员应按月交纳工会会费”的规定,校工会办公室决定收取2011年全年工会会费。请各分工会按校工会提供的每个会员会费收缴,足额收取2011年全年会费。本年度会费收取范围不含非学校正式聘用的员工。各分工会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收取的会费交校工会陆燕老师处,以便分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特此通知 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工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