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实施办法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研究生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建设一流研究生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培养更多具有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医药卫生管理创新人才和专业人才,以一流研究生教育推动和支撑一流大学建设,为建成“四川一流、国际知名”的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培养制度
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确保培养方案的严格执行。重点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实施细则》、《管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和《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施细则》制度,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责任,确保培养环节管理质量。
三、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领路人,言传身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贯彻落实《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定期开展导师指导培训会,增强导师培养人才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提高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健全导师评价机制,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视情况报研究生院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