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学生健康发展和成长成才的有力保证。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不懈促进高校和谐稳定,培育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高校建设成为安定团结的模范之地。”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大学生身心和人格健康发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和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心理调节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既要帮助大学生不断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培养其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二)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
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根据不同
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
(三)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全员参与,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与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
(五)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全院教职员工要切实关心学生,帮助学生疏导心理困惑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三、主要任务
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试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缓解心理压力;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全面发展。每年五月举办心理健康活动月,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心理调适的方法和途径,引导学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提升大学生抗压能力和耐挫能力,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
(二)提供专业心理辅导
依托心理学教研室,针对学生需求,做好日常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三)关注心理危机重点学生
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对重点学生的访谈、干预、转介等工作机制。
(四)加强心理委员队伍建设
面向学院学工队伍、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知识的培训,提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术研究
要结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际,积极开展心理健康领域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把握学生的心理状况,探讨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理论水平和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水平。
四、重点内容
(一)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结合我院实际,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需要和容易出现的心理问题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大一阶段主要关注适应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生活和学习适应问题,理想和现实的差距问题,人际交往的障碍问题等。
2、大二、大三阶段主要关注成长与发展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如何结合现实生活和自身特点确立自己的发展目标,如何进行积极学习的心理调适,进一步开发智力与创造力;如何促进情绪、情感的健康发展,如何进行个性塑造、品德培养;如何使大学生了解性心理的发展规律与特点,学会同异性的交往,解决现阶段特有的性问题和有关的心理困扰等。
3、大四阶段主要关注毕业和就业心理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毕业心理,求职心理,职业选择与适应,走入社会的心理准备等。
(二)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特殊学生群体,应及时采取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心理健康教育,包括通过各种途径确认的有心理问题学生、家庭困难学生、网络成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违纪学生、重修课程学生等。
五、保障体系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发展性、预防性和矫治性等多项目标,需要全员参与,全方位考虑,全过程实施,加强保障体系建设,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
(一)教学体系
心理健康课程是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是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遍性、系统性的主要教育形式和手段,是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心理健康意识、解决一般性心理问题、全面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的主要和必要途径。
1.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学校在大一新生中开设《大学生心理卫生》限选课以及相关选修课,给予相应学分,由专业教师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课程体系。
2.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形式,是课程教育的重要补充,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强的特点。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特征、不同人群的特点,针对不同问题适时开展各种专题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引导广大同学树立健康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研究。总结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理论水平,增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活动体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作用和效果是其它教育形式无法替代的。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体验心理感受,调整心理状态。学院在日常教育管理和“5.25”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月期间,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
1.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以心理学理论为指导,心理素质拓展项目为手段,全班参与为前提,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有针对性地提高团队及成员的能力和素质,如团队合作精神、人际关系、学习能力等。
2..办好“心灵风景线”之“5·25”心理话剧。心理话景剧以反映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如学习、学业、人际交往、恋爱、就业、家庭经济困难等方面的心理变化为主要题材,以话剧的形式呈现,再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常见的心理矛盾和冲突,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找到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3.“心灵感悟”征文。通过文字的形式,让广大学生倾诉心语、与自己的心灵对话,表达自己对心灵成长的感悟,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对未来的憧憬,对幸福的渴望,使学生掌握应对生活、学习压力的情绪调控方法,塑造良好的心理品质。举办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将优秀作品汇编成册。
4.心理电影赏析。观看有益心理健康的心理影片,组织学生讨论,写出观后感,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健康的心态。
5.利用“5.25”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月,在学校及学院网站、官微等媒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三)服务体系
1.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每年对大一新生利用规范的测评办法和相关专业软件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普查,依据普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心理咨询。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阵地,发挥心理学教师的专业优势和学工队伍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工作优势,坚持发展性咨询为主、补救性咨询为辅的原则,多渠道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
3.心理档案管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心理咨询个案记录,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水平。
4.团体辅导。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研究制定相应的团体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四)干预体系
1.通过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要重点关注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跟踪并掌握患精神疾病学生的心理状况,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相关疏导和干预工作。
2.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积极开展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构建“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危机预警网络,特别要重视发挥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的作用,发现需要心理援助的学生及时上报,努力减少心理事件发生和造成的影响。
3.严格执行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预警与危机处理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4.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善后工作,为危机事
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五)组织体系
1.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统一领导与指导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审定心理健康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方面关系、检查督促教育工作。
2.依托心理学专业教研室成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发现和预防学生的障碍性心理问题,预防和初步干预心理危机事件,积极主动解决学生的发展性心理问题。
3.班级设置心理委员、寝室设立心理联络员,使他们及时观察了解同班同寝室同学的心理动态,营造和谐融洽的心理氛围,协助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促使学生关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
六、组织实施
(一)本办法从行文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