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温江校区废旧车辆的公告
全校师生员工:
为优化校园交通秩序,消除校园内交通隐患,学校决定在温江校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将清理废旧车辆为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师生员工闲置或待报废且长期占用学校公共停车资源的小型汽车。
2、无牌无照或不具备合法上路行驶条件的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赛摩或无消音降噪设施的摩托车。
3、废弃、破损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含共享单车)。
二、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9年3月20日—4月10日
1、师生员工闲置或待报废的小型汽车、无牌无照或不具备合法上路行驶条件的摩托车、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赛摩或无消音降噪设施的摩托车请于2019年4月10前自行处置,不得再在校园内停放。
2、废弃电动自行车、废弃自行车由学校保卫处集中存放,师生员工可凭购置发票等到保卫处安全管理科认领并自行处置。
3、废弃、破损的共享单车车由经营企业在4月10前自行拖离学校。
(二)第二阶段:2019年4月11日—4月30日
1、师生员工未处置的闲置或待报废的小型汽车,由交警部门拖离校园;
2、师生员工未处置的无牌无照或不具备合法上路行驶条件的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赛摩或无消音降噪设施的摩托车,由交警部门、学校保卫处共同查扣,且不得在校园内行驶。
3、无人认领的废弃电动自行车、废弃自行车由学校保卫处、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处按照废旧物资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4、经营企业未处置的废弃共享单车由学校保卫处拖离学校。
特此公告
学校保卫处
2019年3月20日
终审:超管